转发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3 15: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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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推荐征集工作,请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通知(见附件)要求积极申报。需注意:

一、申报条件

凡是符合《通知》“参评条件”的专利,且专利权人属于高新区(滨江)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申报。

二、推荐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此次申报项目主要推荐渠道包括:省局,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详见附件2、3)。其中,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此外,我省专利项目还可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等渠道推荐。

(一)省局推荐渠道

1.各市局负责所辖(包含市属、民办高校院所)专利奖项目申报工作,推荐名额各市不超过2项;省属高校院所和企业直接向省局自荐,申报名额每单位限1项。重点鼓励近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省科学技术、专利等一等奖的项目进行申报。

2.各推(自)荐单位应对专利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确保材料的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择优推荐。

(二)其他推荐渠道

1.院士、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知识产权局推荐的项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推荐的项目,由各市局统一汇总报送省局。

2.各市局要积极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专利项目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相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等渠道推荐,促进我省更多优秀专利项目推荐评选,并将相关信息汇总后,填写《推荐或备案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报省局备案,有关备案项目申报材料请专利权人通过上述推荐渠道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

三、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要符合《通知》“报送材料”的要求,同时需签署《申报声明》《申报材料确认表》(见附件5、6,签章,扫描件)。

(一)为提高申报专利质量,请所有申报单位填写中国专利奖预申报信息表(附件7),于1月10日前报送区局。预申报信息将统一提交市局进行专利质量评估。

(二)请有意向申请的单位将材料于1月12日14:00前报送至滨江区市监局知产科;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以及院士推荐的单位将材料于1月15日17:00前报送至滨江区市监局知产科。

(三)凡参评材料(电子件光盘或U盘;纸件材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5份,其他各1份)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宜

(一)对已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申请的单位和个人的专利项目,不做推荐。

(二)《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3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三)联系人:许丽婷

          联系电话:0571-89838769

           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504知识产权科(EMS或顺丰)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https://www.cnipa.gov.cn/art/2023/12/28/art_75_189373.html

          2.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