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布监管集体管理组织的新分类许可计划

发布时间:2023-11-30 10: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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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加坡律政部(MinLaw)和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了关于新的集体管理组织(CMO)分类许可计划的次级立法——《2023年版权(集体管理组织)条例》(“《条例》”),这项计划将于2024年5月1日正式生效。该次级立法是根据2021年版权法制定的。

集体管理组织通过系统化和具有成本效益的许可解决方案促进有效的权利许可,在创意部门和经济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在新加坡,集体管理组织代表着成千上万的权利所有人,包括词曲作者、作曲家、作词家、唱片公司、作者、出版商和电影制作人。

该许可计划旨在通过提高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的透明度、问责制、效率和良好治理的标准,实现一个运作良好的集体管理生态系统。该计划采用了一种仅针对关键领域的“低干预”监管模式,同时让集体管理组织能够灵活地在这些范围内开展业务。该计划不会干涉集体管理组织对使用其管理的材料所收取的费用;集体管理组织仍可自由决定此类费用。

根据此计划,每个集体管理组织都自动受到强制性分类许可的约束,并须遵守所有适用的许可条件。由于该计划是自动运行的,因此成为集体管理组织无需注册或支付任何费用。

作为该计划的监管机构,IPOS有权对违反许可条件的集体管理组织及其官员采取监管行动,包括发出监管指示、施加处罚或命令集体管理组织停止其集体管理业务。在监管行动过程的每个阶段(包括向律政部部长提出最终申诉的阶段),集体管理组织及其官员都有权发表意见。

《条例》规定了集体管理组织必须遵守的许可条件,以及与集体管理组织有关的程序事项。《条例》采纳了律政部和IPOS在2022年11月7日至2023年1月4日期间进行的公众意见征询活动中收到的反馈意见。

关于主要许可条件的摘要可在IPOS官网上查阅。

分类许可计划的实施

从2023年10月31日起,集体管理组织有6个月的通知期来调整其业务,以便在分类许可计划于2024年5月1日正式生效时与之保持一致。

该计划一旦生效,新加坡的版权制度将得以加强,并使新加坡集体管理生态系统中的所有主要利益相关者受益:

(1)对于包括个人创作者在内的集体管理组织的成员,该计划将赋予成员一系列重要的权利,包括改变或终止其对集体管理组织委托的权利,以及参与其集体管理组织运作的权利。它还将确保成员定期从其集体管理组织获得收入分配,并确保这些分配得到适当的说明。

(2)对于包括个人消费者、企业和机构在内的集体管理组织的用户,该计划将使他们能够在知情的情况下作出明智的决定,并在从集体管理组织获得许可时有更大的确定性和更高的效率。如果出现争议,该计划将要求集体管理组织在处理争议时本着诚信和合理的态度行事。

(3)对于集体管理组织而言,该计划提供了一套明确的规则,不会增加不必要的合规工作和成本。未来,IPOS还将与业界合作,制定建议、图例和模板等最佳实践说明,进一步鼓励和帮助集体管理组织达到行业和国际标准。

关于2022年11月7日发布的《集体管理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主要修订摘要,可参阅:https://go.gov.sg/cmoregulations


(编译自www.ipos.gov.sg)

翻译:王丹 校对:罗先群

文章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